我司所承接的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路灯工程,现该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因工程施工需要,现我司拟组织公开招标,并以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该工程中标人。具体招标事项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西湖生态园道路工程-公园路-路灯工程
2.工程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3.预估金额:约人民币83.416万元。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投标人施工的内容包含:路灯、景观照明灯采购安装、管线、预埋件等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纸。
三、工期:
暂定于2021年 12月 1 日开工,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投标人必须严密配合项目部工期及时进场施工,并且承诺晚上无条件加班。
四、质量标准与其他要求:
1.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规程》、DBJ/T13-169-2013《城市道路LED照明设计标准》、GB50289-2016《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17-201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31832-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等其他相关规范、规程、规定的标准施工,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其他要求:
①灯型必须结构安全,满足国家现行的《高耸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结构荷载设计规范》 等规定的标准施工,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②按现行《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规范,验算灯型使用中对地基荷载,确保荷载在本设计基础承载能力以内。
五、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评标办法:低价中标法。
八、税票要求:
本项目要求提供等额合法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税率低于上述要求,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拨款申请时扣除相应的差额税费。(税率应根据国家税率政策变动及时进行调整,若国家调整的最新税率低于投标报价税率,投标人须补给招标人相应的差额)
九、计量原则
完成的工程量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以完工图图示尺寸为计算依据,按合同清单单位计算,具体以2017版福建省定额计量规则为准。
十、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总价为83.416万元。投标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十一、资格要求:
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凡有能力承担本招标公告所述的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申请书的编制格式、签署及密封”及“投标申请书”格式要求编制投标申请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的资质,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6)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承诺函,其报价和工期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7)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不得参加招标人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招投标活动。
十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时间:
1.领取方式及地点:投标人于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BC商业区204室 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接收的方式获取。
2.领取时间:2021年10月08日11时00分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
3.联系人: 小林,联系方式:18159652210。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0月14日09时30分至2021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逾期递交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 )10时00分
3.开标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镇景会路下洲花园商业区220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2.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3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金缴纳不予受理,否则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单上需注明“路灯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福建恒安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九龙大道支行
账号:161100100100108119
3.退还:
候补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投标人推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原因。中标人、第一候补中标人、第二候补中标人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办理投标保证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十五、公告:
本
十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小林
2.联系方式:18159652210
十七、其他:
当前疫情尚未解除,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参与投标人员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招标人:漳州城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2021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