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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1)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口市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一般债劵,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2.2资金政府一般债劵
2.1.1建设地点:玉石水库坝上下游、碧流河干流八家子村至四家子村段,玉石水库上游段及万福贵子沟段。
2.1.2招标项目概况:碧流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位于碧流河干流及其支流贵子河和太平庄河。
2.1.3项目投资估算:150万元。本项目一个标段
2.1.4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期要求:2021年10 月29 日至2022年5 月30 日。
2.2招标范围: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及工程质量检测,经济技术咨询(建设期造价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甲级资质,且营业范围中含有技术咨询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3.3凡被“全国水利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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