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520210018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简阳市人民医院2021年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9月1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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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一包设备超声骨刀技术参数1.3 输出超声最大电功率:≤85W,功率可调节,功率越小越能保证术中的安全性;(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变更为输出超声最大电功率;≤130W,功率可调节;(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2、第一包设备超声骨刀技术参数1.4 超声最大振幅:≤120μm,超低振幅能够保证骨切割的精确性,更可以有效保护神经和血管不受损伤;(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变更为超声最大振幅;≤130μm;(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3、第一包设备超声骨刀技术参数1.6 安全特性:设备防电击类型和防电击程度为I类BF型,主机具有故障的自检功能,安全性能符合国内和国际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变更为安全特性:设备防电击类型和防电击程度为I类B型、I类BF型或I类CF型,主机具有故障的自检功能,安全性能符合国内和国际标准。(要求提供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4、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2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更正日期 | 2021年10月08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1、计划号:(2021)0410号。2、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3、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各包件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收益人为:简阳市人民医院),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退还。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5、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6、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约定账户,逾期支付采购资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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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简阳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简阳市简城镇医院路18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28-272380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徐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徐女士 |
| 电话: | 028-85446608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