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动客车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BM2023-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动客车高价互换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补充动客车高价互换配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铁计改〔2023〕28 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动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抗蛇行油压减振器,包件项数为:4个。
A02包:抗蛇行油压减振器,包件项数为:1个。
A03包:增压器,包件项数为:1个。
A04包:PT泵,包件项数为:1个。
A05包:启动马达,包件项数为:1个。
A06包:执行器,包件项数为:1个。
A07包:高度阀,包件项数为:1个。
A08包:电子防滑器,包件项数为:1个。
A09包:电子防滑器,包件项数为:2个。
A010包:制动阀,包件项数为:1个。
A011包:电开水炉,包件项数为:2个。
交货期为:2023年11月底;交货地点:北京车辆段、天津动车客车段。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抗蛇行油压减振器;A02包:抗蛇行油压减振器;A03包:增压器;A04包:PT泵;A05包:启动马达;A06包:执行器;A07包:高度阀;A08包:电子防滑器;A09包:电子防滑器;A010包:制动阀;A011包:电开水炉。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一级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属于铁路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属于铁路产品技术审查范围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相应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技术审查合格证书;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保证与原车互换。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制造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5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上午),下午13:3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和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两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上购买(200元/包),请先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21 10:00: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线下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21 10:00:00,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联系人:
齐保鼎,联系方式:
15801125360;
投标文件以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文件不予接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邮 编:100860联 系 人:茅先生电 话:010-51822609传 真:010-51822609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邮 编:100073联 系 人:齐保鼎电 话:010-51898971 15801125360传 真:010-51898971电子邮件:32713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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