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某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HNPZC-W1001
三、项目概况:
(一)物资情况
项目不分包,共分为11大项,预算金额约800万元。
(二)报价方式
投标供应商就副食品零售价格下浮率报价,须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应包含可能产生的所有运输及服务费(不含税费),且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1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确定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采购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成立时间满三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供应商在广州地区拥有实体配送点(以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村为中心,方圆100公里内)。(提供实体配送点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文件、实体配送点到仑头村的百度地图测距截图等)
(九)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保持盈利,且平均净资产不小于1000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4 月7 日至4 月14 日,每日09:00至18:00,(北京时间,发售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售地点:网上申领。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文件。
(四)发售方式
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rmscgz2019@。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账号如下: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7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4 月27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 月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二楼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4 月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二楼开标室。
八、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九、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采购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云涛移动电话:18900824897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二楼
附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某单位: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2023-JHNPZC-W1001、项目名称:广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招标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参股企业。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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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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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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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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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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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全部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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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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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备注:
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投标供应商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 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某单位: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2023-JHNPZC-W1001、项目名称:广州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招标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人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