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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3-07-14
详细内容: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大连分公司”)与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长资(连)合字【2023】145-1号),长城资产大连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中交易基准日(即2023年2月20日)的规定,本公告所示利息为截至该基准日所计算的利息数额。债务人实际应支付的利息数额应计算至其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不以交易基准日利息为限。长城资产大连分公司、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丹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告知。

告知清单

单位:元(人民币),利息截止日:2023年2月20日

借款人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



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借款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孳生息



实现债权费用



确认债权的法律生效文书



丹东制药厂销售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03年开字第2247号



丹东市医药公司



《保证合同》2003年开保字第0890号



2,660,000.00



7,942,181.69



16,028,974.50



140,333.00



(2020)辽0602民初1330号



民事判决书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03年开字第2248号



《保证合同》2003年开保字第0891号



9,110,000.00



丹东人民广播电台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03年振兴字第0055号



丹东电视台



《保证合同》2003年振兴(保)字第0183号



319,997.76



2,013.76



435,788.95



6,130.00



(2008)振兴民三初字第39号



民事判决书



丹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劳动服务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000年商短贷字第5016号;《借款展期协议》2001年借展字5001号



丹东市纪律



检查委员会劳动服务处



《抵押合同》2000年商抵字第5016号



591,000.00



239,841.27



804,853.35



0.00



丹仲裁字(2003)第173号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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