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制作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制作项目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分散采购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供应商其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表格填写报价,采取固定总价报价。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服务人员报酬、社保、税费等各项费用)。
3、招标人设定了项目投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投标最高总限价的,则作无效标处理。
4、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2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62821100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腾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幢403室
联 系 人:卢俊潼
联系电话:18262898588
5、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1格式填写);
(2)服务承诺书(按照附件2格式填写);
(3)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1)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复印件),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如涉及报价人名称变更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6、报价文件递交
纸质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 5月 31 日 8:30—9:00送至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21办公室(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路881号)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7、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封样质量要求(制作质量以业主封样为准(投标人自行踏勘)。
2.供货周期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全部交货,否则按违约处理。
3.送货地点: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龙镇牡丹江路881号)。
4.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年。
5. 质量验收:供应商交货后,由采购方负责验收,验收方式由采购方决定,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供应商供货、安装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利息不计)。
五、采购需求:
1. 制作数量:7000块
2.基材为0.5cm防起泡KT板;
3.规格90cm×75cm;
4.正面文字及图案(内容详见样品)采用户外写真膜平板印刷工艺加工;
5.四周边框采用1.5cm宽中银色塑料套边;
6.正面0.20mm厚透明膜插袋粘贴采用热压高频工艺;
7.背面四周边加贴3 cm宽泡膜胶;
8.背面上端加2只挂钩。
9.制作质量以业主封样为准(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至采购人处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采购合同的,将中标项目进行转包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其不良行为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询价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应当重新招标。
八、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供货后,产品经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在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内转帐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额5%在12个月的质保有效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个月内付清。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