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 (2)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75159151@,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工业路与环西南路交叉口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3年1月29日和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②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5.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6.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7.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 (2)本项目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前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
地 址:仙居县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永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6208892
质疑联系人:张齐
质疑联系方式:1358620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县工业路197号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珏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58581343
质疑联系人:朱城森
质疑联系方式:183290957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仙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500号7楼
传 真:/
联系人 :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
20230217152315579南峰街道巡防队磋商(定稿).doc20230217152336797SKM_C2262302171445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