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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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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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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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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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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晨光大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戈尔登大酒店、晨光大酒店。 建设规模: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中设备采购、运输、拆装、调试、新装系统与原系统相接工作、5年运维服务(含5年质保)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105万元(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55万元、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50万元)。 招标控制价:902763元(含9%增值税);不含9%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828222.92元。 其中: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517950元(含9%增值税);不含9%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475183.48元。 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招标控制价384813元(含9%增值税);不含9%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353039.44元。 招标范围:戈尔登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采购2台25P循环式低温热水机组,晨光大酒店综合能源改造项目采购3台12P循环式低温热水机组,及2套智慧能源管理系统及其他附属设备,完成机组与原有系统的管道连接安装和电气部分施工,并加装智能控制系统和热水计量仪表并进行整体系统的维保。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戈尔登大酒店、晨光大酒店内。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接受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3.1.3具备如为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的,须具备“循环式低温热水机组”的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2项目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合同时间为准)的销售业绩合同,合同采购清单应体现循环式低温热水机组设备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为准,如授权代理商或销售商的业绩为制造商的业绩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3.3.3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3.6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5.1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顺丰邮递至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1704室)或亲自递送至集团公司(邮递得注意预留时间,保证开标前标书送达),并电话告知投标文件的送达情况,联系电话:0574-89299055,联系人:李老师。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注:在递送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关于同意疫情防控期间开标程序的承诺函》(详见附件),若未提供的投标人将视作自动放弃中标处理,专家对于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8.系统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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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5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7783004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日湖中心1号楼15楼 联 系 人:李娜、钟越珉、江颖颖 电 话:0574-87384499 电子邮箱:654096785@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574-89299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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