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八)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单位。
六、资格审查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可进入本项目的详细评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8室递交报名材料或将报名所需材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转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nmgzszb@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二)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2套,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采用邮箱报名的,报名审核通过后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纸质报名文件):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本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7、本企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
8、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自拟)
10、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须提供附件一、附件二
11、投标报名表
(四)上述要求是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五)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人自负。
八、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 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 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2 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高速路57号华夏银行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71-3195610
(二)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王国山
电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
十、投标保证金、标书费汇款地址
账户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12150000001026548
行号:304191001951
附: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二: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报名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