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⑥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
⑦投标人存在招标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⑧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如无上述①-⑨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所提供产品的资质要求:
1) 申请人参与投标须满足生产资质:拥有陶瓷制品的生产、销售资质,且生产的陶坛为双面釉。
2) 申请人参与投标须满足生产设备:拥有能够满足生产陶坛制品的所有设备,隧道窑1座及以上。
五、资格审查方法
1)
招标人根据要求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
2)
评审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是否完全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形式要件,无缺、漏项;其次,将根据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合格申请人的基本资质要求”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合格;最后,将根据第五章《评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评审得分大于等于80分的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家,则相应包件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直接招标。
3)
招标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响应文件与资质原件有不符、伪造或涂改等情况,将取消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检查的结果必须是肯定的,才是授予申请人预审通过通知书的先决条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4)
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若其资质条件在最终采购活动之前发生了变更且不符合本次资格预审的通过条件,则申请人在招标活动中仍将因资格不合格而导致被取消资格。
5)
申请人所有资质文件应于本次资格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即存在并有效,申请人须承诺上述资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均保持有效。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一)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4月4日08:30至2023年4月11日17:00。
(二)报名时务必单独编辑文本,清楚写明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手机信息务必准确,以便后期及时联系。
(三)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912168489@,采购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500元/份(支付宝账号:张倩18260069173)
【备注: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请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招标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洋河镇酒都大道118号
联系人:王会、张倩
联系电话:0527-8493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