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大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发区大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技术经济开发区听月路
3、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420.09平方米。其中大浦派出所业务综合楼2998平方米。
4、招标范围:开发区大浦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包括水土保持评价、流失分析与预测、保持措施、保持监测、保持管理等。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报告书。
6、质量要求: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行政许可为止。
7、最高投标限价: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于2020年5月至今承担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业绩。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提供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三楼公共服务中心开具的信用查询报告,具体查询方法见(附件1),否则按废标处理,之前已经查过的附查询报告复印件即可。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前来报名。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购买招标文件后方为报名成功,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5时10分。
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七、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中建设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博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联系电话:0518-855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