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通信行业内同类项目的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项目团队要求: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年及以上【车辆维修】经验。报价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要求【1】人及以上。
2.2报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报价人资格的;
(7)在与采购人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采购人合作项目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报价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报价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6】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92号通联大厦四楼综合部】。
3.3获取方式:报价人应委托经办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价文件。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20【23】年【4】月【7】日【10】时【0】分,递交地点为【东莞市东城西路92号通联大厦四楼综合部】。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3.3 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6. 联系方式
地 址:东莞市东城西路92号通联大厦四楼
邮 编:523008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377690227
电子邮件:13377690227@
【采购人: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