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高质量班班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HHFZ-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高质量班班通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需求明细“6、项目验收:6.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双方确认后开始组织安装、调试。
6.2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6.3施工辅材数量与招标约定数量实际实施数量结算,如超出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数量之外不给预结算。
6.4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6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变更为:6、项目安装与验收:6.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中标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包装质量、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双方确认后开始组织安装、调试。
6.2所有设备(含升级改造)由中标人负责安装到位。
6.3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6.4施工辅材数量与招标约定数量实际实施数量结算,如超出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数量之外不给预结算。
6.5中标供应商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
6.6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7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更正日期:2021年0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西侧教育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0794-84406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州市临川区惠泉路与赣东大道交叉口东南150米财富广场内
联系方式:1777042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
电话:0794-844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