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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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 5 年(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条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电力线路的新建或改建设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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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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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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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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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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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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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1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1__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