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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本项目开标前一天的下午5点前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玛格丽特商业中心东区4幢10-1号),接收人:金波浩,联系方式:15257588815。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也可现场递交标书,供应商应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公用事业集团5号楼一楼开标室,现场递交,应即交即走,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玛格丽特商业中心东区4幢10-1号);联系人:金波浩;联系电话:15257588815;数据电文接收邮箱:1781695082@。质疑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浙江省绍兴市环城南路422号);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绍兴市水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75-8877004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15257588815。
3.监督部门: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5-88050323
采购单位:绍兴市水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绍兴市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