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山东省济高海棠郡项目-高新东区2-1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0KV配电设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济高海棠郡项目-高新东区2-1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0KV配电设计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详细内容:

济高海棠郡项目-高新东区2-1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10KV配电设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项目名称:济高海棠郡项目-高新东区2-1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0KV配电设计单位采购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100%

采购单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春博路西侧、科航路南侧

2.2项目规模:济高海棠郡项目-高新东区2-13号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4372.8平方米,用电容量14700kVA。

2.3磋商范围:本项目10KV供电配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含主管部门报批、过程中变更及审批、竣工资料审查、验收送电)等工作,磋商范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电气相关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类似电力设计项目业绩;

(5)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企业业绩合同及该合同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发票可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3)设计负责人证书;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页截图;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注:1、上述资料复印件需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5.报名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于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3号海信贤文中心2号商务办公楼23层)报名。

6.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济南东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房宁

电 话:0531-88816215

监督部门: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1-88288932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