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岭街道、何坝街道办事处、绥阳镇,永安镇、永和镇、王寨镇、琊川镇、土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委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3〕64号)文件,凤冈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00万元。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实际,经统战部2023年6月5日部务会研究确定,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立项分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立项分配
中共凤冈县委统战部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见附件)。
二、项目方案编制申报工作要求
1.项目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高度重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规划协调,组织专人认真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方案可行性。
2.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凤冈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凤财发〔2021〕2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落实好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项目实施和政府采购等公示公告制,监督管理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确保项目实施后发挥效益。
3.时间要求:2023年6月16日之前将编制好的项目实施方案经镇(街)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以纸质版和电子版方式,报送统战部办公室。(联系人:谢仁久:联系电话18786329032;邮箱:1078911933@)。
附件:中共凤冈县委统战部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
中共凤冈县委统战部
2023年6月8日
附件:
中共凤冈县委统战部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文件 | 实施单位 | 备注 |
1 | 绥阳镇永盛社区蔬菜产业基地配套 建设 | 20 | 黔财农〔2023〕64号 | 绥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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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绥阳镇金鸡村茶叶产业配套设施建设 | 18 | 黔财农〔2023〕64号 | 绥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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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安镇龙山村产业路硬化续建项目 | 30 | 黔财农〔2023〕64号 | 永安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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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凤岭街道六里村小康组蚕桑产业基地生产便道建设 | 30 | 黔财农〔2023〕64号 | 凤岭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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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何坝街道水河村和平组食用菌庭院经济发展配套设施建设 | 20 | 黔财农〔2023〕64号 | 何坝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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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永和镇双山村集体桑园管护项目 | 20 | 黔财农〔2023〕64号 | 永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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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寨镇高坝村香树湾龙洞蜂糖李产业及配套建设 | 10 | 黔财农〔2023〕64号 | 王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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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王寨镇高坝村张家山少数民族传统村落保护建设 | 20 | 黔财农〔2023〕64号 | 王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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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琊川镇大兴村桂林组(代家棚)粮食基地产业路建设 | 10 | 黔财农〔2023〕64号 | 琊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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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土溪镇石坝村稻油轮作示范基地建设 | 20 | 黔财农〔2023〕64号 | 土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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