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倒算两年内至少完成一个同类项目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⑤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报价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双信封密封包装。评标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如封装不符合招标要求,影响评标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次,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通过招标人样品检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报名后如不参与投标的请书面告知原因,如在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则招标人酌情在以后评标中扣分。
3.4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分类的设备进行投标,但最终允许中标个数由招标人考量投标人的生产、供货、资金等能力后方能确定。
3.5每个投标人对同一种类设备只能报一个品牌,需结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挑选性价比最高的品牌报价。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出具代理证书,如业主方要求提供专项授权证书的则必须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3.6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报价存在较大偏差或者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可进行合同谈判,投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按双方谈判价格进行调整。
3.7交货时,采购人指定收货人与投标人共同依照本项目约定的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包括: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合同一致,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初验合格的,采购人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3.8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投标时样品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招标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9 投标人必须承诺并保证投标文件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形的,招标人有权给予警告、处罚,并按招标人的《合格供方录用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以下要求报名投标:
①已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如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可直接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px">报名,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及业绩证明等附件,上传待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领取招标文件。②未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录范围之内的供应商,经过资格审查,备案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备案需携带的资料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地方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相关业绩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人如非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南门)1号楼16楼合约成本部1601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已报名且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田家才 电话:18593271775。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1日12时00分,投标文件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原则上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有差别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上传已盖章扫描的电子标书(含商务技术文件和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响应偏离表、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必须分开进行PDF文档加密,加密后2个文件分开、单独上传,并将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的密码以A4纸放入对应的纸质投标文件中(密码纸必须备注以下信息:项目名称、设备名称、密码及投标人名称等完整信息));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南宁市新康西路158号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1号楼1601室黄莹莹签收,联系电话:0771-2311561。邮寄的投标文件以快递送达且黄莹莹签收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与收件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文件,不接受超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6.1 商务文件,联系人:黄莹莹,联系电话:0771-2311561
6.2 技术文件,联系人:田家才,联系电话:18593271775
6.3 集中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郑工,联系电话:13980436029
2023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