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蕴康消纳场合作单位”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蕴康消纳场合作单位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NNDC2023-C3-00027-JHG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蕴康消纳场合作单位采购”采购一项。项目位于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街道高岭村委花园坡,消纳场面积约74亩,消纳容量约48.47万m³(具体以备案后的许可证面积为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乙方按中标单价≥3.0元/m³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的企(事)业单位。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7月 11日至18日
2.发售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其他资料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无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 21日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 21日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开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宜:
1.采购人名称: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那洪大道12号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771-47398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项目联系人:刘工、黎工联系电话:0771-4956273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