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咨询服务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台西路东、佛堂路南侧;台西路东、佛堂路北侧。
(3)建设规模:连云港市苍梧小学开发区校区和连云港市新海实验中学开发区校区总建筑面积约6.55万平方米。
(4)招标范围:完成绿色建筑星级认证所需的各项模拟分析,如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室内自然通风模拟分析、建筑能耗模拟计算分析、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分析、室内采光效果模拟分析、室内热湿环境模拟分析等,并提供相应的分析报告;开展绿色建筑的认证申报工作,并取得二星级预评价标识证书。
(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及其各级引用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173-2020要求。
(6)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根据施工进度进行,满足工程进展需求。
(7)最高限价:13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9月-2023年2月。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须承担过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标识证书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标识证书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2日,在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 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二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4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01981、1731234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