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1、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结构、水、电、 暖、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含平战转换预案)、勘察设计、装配式设计、室外市政、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室内装修、幕墙设计、基坑围护设计、绿色建筑、海绵城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交评、能评、水土保持、智能化系统以及其它项目过程需要配套设计的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施工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3、设计周期: 60天,其中方案设计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45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6、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单因素法确定中标人。7、补偿办法: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第二名未中标单位给予1万元、第三名未中标单位给予0.5万元的经济补偿费。(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建设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9、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四、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五、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六、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方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员工。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00:00至2023年04月06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2日 14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