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江苏新海连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2021-2025年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2021-2025年委托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池路36号
3、项目基本情况: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由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投资2.6亿元新建,本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池路36号,占地面积4.99公顷,总建筑面积15076平方米,含旋流沉沙池,组合生化池,混凝沉淀池、消毒池、综合楼等主要建(构)筑物11座。采用水解酸化+MSBR组合生化处理工艺和高效混凝沉淀+滤布滤池组合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新沭河内大浦河排水专道。服务范围为开发区西北片区和连云新城西南片区,服务面积约45平方公里。
本项目污水处理能力4.8万吨/天。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5年底竣工验收,2016年成立新海连水务负责运营管理, 2017年9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自投产以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各项出水指标均达标,对污染减排、改善开发区水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第一次委托运营期为4年(2016年7月-2021年7月),本项目2019年日均处理水量1.28万吨,2020年日均处理水量2.19万吨,2021年第一季度日均处理水量2.6万吨。
4、招标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北组团污水处理厂2021-2025年委托运营,具体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5、资金自筹
6、公告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7、委托运营期限:四年
8、交接期限:一个月(不包含在委托运营期限内)
资格后审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2、具有从事污水处理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拥有的技术人员和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核查)。
5、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项目在运营服务期内为准)至少有一项在国内自行或受委托运营3万m3/d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非乡镇级)项目业绩;执行一级A标准后的运营年限不得低于1年,提供环保“三同时”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运营合同及环保“三同时”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以供核查。
6、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运营生产负责人应具备从事3万吨/天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非乡镇级)运营管理经验,并具有水处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员工劳动合同、2020年11月份-2021年4月社保证明和高级职称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查)
7、近三年在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留存。
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业绩证明材料
3、运营生产负责人有关证明文件
4、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及公司介绍信
上述材料1-3项在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壹套(加盖公章),第4项提供原件。投标人持以上材料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2楼开标室2室
时间:2021年6月18日9时0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费用: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6月17日17时00分前)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账号:
户 名: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189 0011 7910 202
3、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毕后,投标单位携带交款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到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处换取保证金收据。
4、投标保证金到帐及基本户账户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整
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运营方,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中标人必须组建合法授权的项目公司(注册地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公司必须是中标人的全资子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300万,自成立之日起基本户账户余额不低于300万元,项目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其股权在4年内不得转让。
中标人应在人员、资金、技术上全力支持和保证项目公司根据合同确定的内容负责污水处理厂现状评估、厂区移交以及交接后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并于运营期满后无偿完好地将污水厂移交给招标人指定公司,并保证其在移交时处于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正常磨损状态(无任何债务、担保,并不涉及任何第三者权益,设施设备完好率100%)。中标人承诺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职责向招标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招标人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邮编:222000
联系人:林文浩
联系电话:0518-85110823/18861336791
邮箱:lin0186@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