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海航道处拟选定一家供应商开展2023年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分析评价工作,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江上海航道处2023年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分析评价项目
控制金额: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拟按照相关规范对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分析所处河段的河床演变特点和近期航道条件,分析航道整治建筑物区域河床冲淤变化和航道维护疏浚情况,剖析冲淤原因及发展趋势;根据航道整治建筑物变形和功能发挥情况,按照技术状况分类标准,对整治建筑物进行评价分级;研究提出各航道整治建筑物后续观测、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并提出维修建议。以上内容需形成项目研究报告,在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现阶段的航道整治建筑物技术状况分析评价报告审查稿, 2023年4月5日前完成审定稿,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资信证书(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在“信用中国”网站(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 2023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通过线上(电话)方式报名后获取,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一律按无效处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长江上海航道处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2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通过视频会议形式进行线上开标
评标方式:在资质条件及相关服务承诺均能满足相关要求的供应商中,采购人根据各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排序,确定1家中标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6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长江上海航道处
地址:上海市复兴东路248号1606室
联系人:张俊杰
联系方式:021-51185515,13701795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