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咨询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连云港自贸区河滨文化体育公园水土保持报告编制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沿河长度约4.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工程,体育、休闲、文化智慧、产业生态打造等,工程总投资约3亿元。
(4)招标范围: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批复。方案包括:水保评价、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水保措施、水保监测、水保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
(5)完成项目的时间要求:30日历天。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9.5万元。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2月-2023年5月。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水土保持报告编制项目。
注:(1)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4日,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909)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15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开标三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使用单位: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981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