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北方分公司报废设备及报废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报废设备及报废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1 项目名称:报废设备及报废物资。
1.2 项目编号:CSN-BFHBB-SHEBEI22001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无;
1.5 项目内容、数量、评审方法: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营改增前/后 | 备注 |
1 | 报废设备 | 台/套 | 274 |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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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废设备 | 台/套 | 60 | 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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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废物资 | 个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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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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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最高评估价法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1.6.1交货地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
中国北方航空城(沈阳市和平区文安路5号)
1.6.2交货期: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报废设备及报废物资处置款后15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将报废设备及报废物资一次性清运完毕。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1.8.1公告时间: 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5日
1.8.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 9 时00分至2022年7月20日16时00分止,
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
1.8.3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3);
(5)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供应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7)报名资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
1.8.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综合保障部物资设备室204房间
邮编:110043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郭先生,024-23197656,邮箱:guows@
1.8.5公开竞价处置文件获取: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送达。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采购人在报名结束后以邮件的形式发送。
4.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评审当天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通知评审开始时间:评审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4.2 逾期上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邮编:11004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024-23197656
EMAIL:guows@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大东区小河沿路3-1号北方分公司后勤保障部204室。
联系电话:23197656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北方分公司采购办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北方分公司办公楼308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23198136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现场踏勘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