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大东坝镇茶排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简易发包公告
松阳县大东坝镇茶排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经松乡振发【2023】1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松阳县大东坝镇茶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本发包文件,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发包相关事宜。
一、项目概况:
根据《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松乡振发【2023】1号文件),松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光伏建设项目安排大东坝镇茶排村共1个村,该项目占屋顶面积约6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120千瓦。中标单位根据中标结果与发包人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含设备、设计、安装、运维等) 。
二、发包内容:光伏设备采购 (含设备、设计、安装、运维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三、总装机容量:约为120kW (装机容量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招标控制总价:60万元,其中:
1.光伏设备和运维招标控制价: 60万元 (光伏设备控制价为51万元,运维服务费控制价为9万元)
2.招标控制单价:光伏组件及安装控制单价 4.25 元/W (含设备、设计、安装等费用) ,运维服务费 0.03 元/年·瓦,年限 25 年。
五、安装地点: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总工期:90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十、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在松阳县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十一、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发包文件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网 上 下 载 :2023年3月20日起 在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6px;">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二、发包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松阳县长松东路29号(建材市场2幢230-231)
十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松阳县大东坝镇茶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阙伟华联系人:何丽莉
电 话:15325788945电 话:0578-8812119
松阳县大东坝镇茶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