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之委托,对其采购的13米工作艇设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13米工作艇设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万捌仟元整(¥:108000.00)
设计费费率最高限价:6%
(三)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响应供应商具有船舶设计单位基本条件评估报告。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内容
13米工作艇项目方案、技术图纸设计等服务
(二)船舶概述
船艇建造预算180万元。本船主要用于内河航道管理等工作,航行于内河B 级航区。船员2人,工作人员3人,设计航速~20km/h。本船为单层甲板室、前驾驶、工作舱室与驾驶室为整体通舱形式,主船体材料选用CCS-A级船用钢材,上层建筑为铝合金结构,板材为5083-H321,型材为6082-T6。
(三)本船设计和制造按现行法规和下列最新规则、规范及有关标准要求进行:
1、《公务船技术规则》(2022);
2、CCS《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2022);
3、CHINA MSA《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
4、CHINA MSA《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5、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6、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四)项目基本要求
本船主要技术参数:总长:13.975m;水线长13.50m;型宽3.3m;型深1.40m;设计吃水0.85m;
航速:20km/h;
船员:2人;工作人员:3人;上层建筑距满载水线高:≤2.7m;航区:B级
(五)项目实施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完成报价图纸,并提供给采购方进行建造招标,确定中标厂后5日内报船检进行图纸审批。
(六)提交的成果
满足现行规则、规范和采购方要求,经船检机构审查通过,可供船舶生产企业使用的整套技术设计图纸与技术文件。
(七)服务要求
1、成果质量要求
通过船检机构审查,满足采购方要求,可供船舶生产企业使用。
2、售后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国家或省的相关技术要求变化了,项目承担人需无条件服从并整改。
(2)配合船舶生产企业解决建造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3)配合船舶生产企业完成调试验收、交船办证工作。
3、验收要求
(1)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或监理单位对整个项目的设计资料进行验收,如相关设计资料未达到要求,承担单位应及时进行修改,由此增加的工期和相应的费用由承担单位独自承担。
(2)所有设计符合我国现行最新法规、规则、规范和有关标准。
(3)需提供国家法定船检机构审批通过的设计图纸与技术文件。
(4)配合船舶生产企业解决建造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5)配合船舶生产企业完成调试验收、交船办证工作。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及其他说明: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授权)
(4)响应报价表
(5)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
(6)询价响应函
(7)响应单位资格承诺书
(8)设计方案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并须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封面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页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询价采购编号、询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可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响应供应商未到场,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五)递交响应询价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17: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23年7月19日9:30在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2室创杰公司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十日内签订合同。
五、报价说明:
1、响应单位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响应单位对文件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人工、材料、验收、保险、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响应单位是否列出相关费用明细,招标人均可以认为响应单位已在总价中包含了全部费用。
2、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六、综合说明及其他:
1、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
2、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成交单位对技术服务缺陷不予更正,招标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
4、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参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成交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标准,具体为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最低不低于人民币叁仟元整。
七、付款步骤: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出具完整的已批准设计图纸等成果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且配合船舶生产企业完成交船调试验收办证工作后,无异议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与应付款金额一致的发票。
备注: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为甲方,本项目成交单位为乙方。
八、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投标费率)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低报价(投标费率)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九、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招标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甲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
十一、其他
1、响应单位在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对所有采购产品的技术、服务做出应答,如果有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且如成交后发现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则视为虚假响应,按虚假响应处理)。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采购单位: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赵树杨 联系电话:0512-6826700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附件1: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费率(%)
| 服务期限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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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米工作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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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标费率保留两位小数。
注: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磋商响应单位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