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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故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3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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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故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3年)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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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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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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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2023年),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人为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故城县县域内
2.2项目规模:故城县非常规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再生水利用规范技术标准制定、建设再生水监测管理平台;新建衡德开发区再生水管网铺设工程、建国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森林公园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再生水利用宣传,典型示范等。
第一标段:编制优化再生水利用规划布局、加强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中期评估等。
第二标段:建设明渠水量监测设备、远传流量计、再生水利用监测管理平台、再生水利用水质检测、衡德开发区再生水管网铺设工程、建国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森林公园非常规水利用工程等。
2.3工期:第一标段服务期150日历天;第二标段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营业执照具有规划编制的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第二标段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
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是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企业成立不足1年,不做要求;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式,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投标人可参与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若在前一个标段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后续
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故城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中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故城县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32号旺角国际14层1408、1409、1410室
邮编:253800邮编:050000
联系人:冯振华联系人:曹京京
电话:0318-5322519电话:0311-68121059、18330157995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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