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机务段HXD3B、HXD3C机车配件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CRMZD2023-TP06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机务段HXD3B、HXD3C机车配件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
HXD3C机车列供柜、控制箱及HXD3B/HXD3C机车单元制动器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AO1包:HXD3C机车列供柜、控制箱及其附件,包件项数为:8个;
AO2包:HXD3B/HXD3C机车单元制动器,包件项数为:2个;
交货期为:10个工作日;交货地点:天津机务段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A02包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供应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采购物资资质要求的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C4、C5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属于代理商的,须具有委托厂家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或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和谐机车C4、C5修用重要零部件首件检验报告)复印件、与委托厂家签订的技术协议和安全质量保证协议书等授权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不超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超期)、监造证明(依据铁总运【2015】155号文件)。
(5)供应商须提供(本次谈判修理物资)具有相应铁路单位(机务段)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运用考核报告(或产品质量证明)。具体指标要求应在技术条件中提出。
(6)供应商须提供铁路单位使用谈判物资的安全运行证明,要求加盖使用单位(段级及以上)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专业部门规范要求设置。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国内机务系统行业谈判产品项目的物资修理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修理数量、物资验收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及合格证(须使用单位或部门签认、盖章)等的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 1 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 1 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在本次竞标中,不能恶性竞标,要在保证质量基础上进行竞标;不能存在使用被盗物资(包括铁路及地方物资)及伪劣物资行为。
3.1.1.6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9:00至2023年7月2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线下获取:4.2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和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两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购买(不接受现场买),请先登录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A02: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上午 09:00,地点为国铁交易基地会议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蜂窝路9-1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