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名称: | 浙江LNG冷能利用(发电)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重新招标第2次) |
| 竣工期: | 开工日后480个日历日完成机械完工 |
| 项目概况: | 浙江LNG冷能利用(发电)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浙江LNG接收站界区范围内,拟在原一期工程项目工艺区气化器北侧场地进行建设,本项目依托浙江LNG二期工程项目已建成的一台以丙烷为中间介质的分体式IFV(中间介质气化器)作为冷能发电系统的驱动装置,新增建设透平膨胀发电机组等设备设施,建成后发电规模约为1806kW~4188kW。项目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丙烷系统(含丙烷装车鹤管移位及改造施工,包括新购丙烷装卸臂);低温朗肯循环工艺发电系统;并网不上网模式下的电气系统;与二期已建公用工程设备设施连接及基础设施;地下管线GRE的移位及改造施工(含材料采购);通讯系统;配套PCS、SIS、GDS、FDS、振动监测等系统;发电机组厂房;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工艺管道及设备。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白中线峙北段388号 |
| 招标范围: | 浙江LNG冷能利用(发电)项目详细设计,HAZOP/SIL分析,CFE采办,主体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试生产等,包括执行设备完整性要求、防爆检测验收、防雷防静电验收、消防验收、勘察测绘测量、必要的特检/检测/校验,绿化和植被恢复,政府许可的办理等,最终实现交钥匙工程,详见第七章工作范围及技术要求。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出资比例: | 100%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如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如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2)施工单位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如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设计业绩要求:应满足(1)和(2)中的一个:(1)具有至少1项使用烷烃作为工质的透平膨胀发电项目设计业绩,(2)具有发电装置设计业绩和LNG接收站相关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项已完工(指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工,完工时间认定以结算单或验收报告的签字时间为准)的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石油化工类(含LNG行业)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1)和(2)中的一个:(1)具有至少1项使用烷烃作为工质的透平膨胀发电项目设计业绩,(2)具有发电装置设计业绩和LNG接收站相关设计业绩。 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项已完工(指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工,完工时间认定以结算单或验收报告的签字时间为准)的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石油化工类(含LNG行业)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工作范围描述页、签约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够证明合作双方工作内容和确认工作量的证明材料如结算单或验收报告。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关键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如为施工方代表,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或建筑专业)及安全员B证;如为设计方代表,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5年石油化工类(含LNG行业)项目工作经验。需提供资质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人员简历(含业绩列表)。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 经理: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具有至少5年石油化工类(含LNG行业)项目HSE管理经验,本项目HSE经理应为专职。需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人员简历(含业绩列表)并盖公章。 3.设计经理(负责人):具有至少5年的设计工作经验,需提供人员简历(含业绩列表)并盖公章。 4.施工经理(负责人):具有至少5年的石油化工类(含LNG行业)项目工作经验。本项目施工经理(负责人)应为专职。需提供人员简历(含业绩列表)并盖公章。 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2020年经审计机构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29日到2022年07月05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