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8.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42.0分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的重要技术参数(即标注“▲”)的符合性 (21分) |
本项基础得分为21分,在此基础上,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21个)每出现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1分,最低分为0分。【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介绍资料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采购需求有要求的,按照采购需求提供】 |
投标产品的一般技术参数的符合性(除标注“▲”及“★”的技术参数外) (9分)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中一般条款对应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注: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9分;(2)负偏离总数≤10项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9分;(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产品性能技术参数介绍资料及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认可材料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采购需求有要求的,按照采购需求提供。 |
所投产品技术成熟可靠性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10.0;) |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情况及应用面广泛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强,且应用面广泛的,得10分;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可用,且应用面局限的,得5分;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差,且应用面单一的,得2分。 4、其他情况得0分。 |
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5.0;) |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1、具有完善具体的售后服务方案,各阶段服务方案计划详尽,得5分; 2、有售后服务方案及各阶段服务方案完善但不具详细,得2分; 3、有售后服务方案及各阶段服务方案不完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 4、不提供则不得分。 |
培训计划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2.0;5.0;) |
根据投标人培训计划进行评审: 1、具有完善具体的培训计划,各阶段计划详尽的,得5分; 2、有培训计划,各阶段计划完善但不具详细的,得2分; 3、有培训计划,各阶段计划不完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的,得1分; 4、没提供培训计划0分。 |
商务部分 |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 (2.0分) |
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投标人名义(即合同乙方)签订; 2.合同标的与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同一类别; 3.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显示上述内容,每提供一份得0.4分,满分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企业认证 (3.0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 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在全国 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 标人公章,证书状态必须为“有效”。 |
服务响应时间 (3.0分),(等次分值选择:0.0;0.5;1.5;3.0;) |
(1)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2小时内(含2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3分; (2)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3小时内(含3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1.5分; (3)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4小时内(含4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0.5分; (4)投标人在采购人提出服务要求后超过4小时到达服务地点进行服务的,得0分。 注: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42.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