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石泉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一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CG-2023-019
项目名称:2023年石泉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石泉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一批):
合同包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残疾人服务 |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00 |
5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石泉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一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小微企业不得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石泉县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第一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续存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text-transform: none;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t; font-style: normal; mso-shading: rgb(255, 255, 255);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spacerun: " yes";"="">)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text-transform: none;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t; font-style: normal; mso-shading: rgb(255, 255, 255);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spacerun: " yes";"="">)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未提及之处详见磋商文件。
注:①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②事业单位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5日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须知:①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text-transform: none; height: 150%;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t; font-style: normal; mso-shading: rgb(255, 255, 255);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spacerun: " yes";"="">),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采购代理公司确认: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投标回执单、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为一个PDF文档)并备注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xjzdxmgl@,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操作的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3、电子文件技术支持专线:4009280095、4009980000。
4、供应商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标评审活动,如供应商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font-size: 14pt; mso-font-kerning: 0.0000pt; mso-spacerun: " yes";"="">
6、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8)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