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等两个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
简易发包公告
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等两个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经松乡振发【2023】1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松阳县国有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编制本发包文件,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项目发包相关事宜。
一、项目概况:
根据《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松乡振发【2023】1号文件),松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光伏建设项目安排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和上徐山村共计2个村。该项目占屋顶面积约12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约240千瓦。受各项目村的委托,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项,中标单位根据中标结果分别与各村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含设备、设计、安装、运维等),光伏设备等费用由各村分别支付给中标人。
二、发包内容:光伏设备采购 (含设备、设计、安装、运维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三、总装机容量:约为240kW (各村装机容量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四、招标控制总价:120万元,其中:
1.光伏设备和运维招标控制价: 120万元 (馒头山村和上徐山村的控制总价均为60万元。其中各村的光伏设备控制价均为51万元,运维服务费控制价均为9万元)
2.招标控制单价:光伏组件及安装控制单价 4.25 元/W (含设备、设计、安装等费用) ,运维服务费 0.03 元/年·瓦,年限 25年。
五、安装地点:详见发包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六、总工期:120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十、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在松阳县内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十一、发包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发包文件和补充 (答疑、澄清) 、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网 上 下 载 :2023年3月21日 起 在 丽 水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50%;font-size:16px;">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二、发包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松阳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市政广场东首)
十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十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春伟 联系人:何丽莉
电 话:13967087925 电 话:0578-8812119
松阳县樟溪乡馒头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盖章)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