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奉新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防汛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防汛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昌-FX2021-003
项目名称:奉新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防汛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1B000425159 | 奉新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防汛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9日 至 2021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2月0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疫情防控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严格落实《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及其他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二是来自重点疫区的;
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四是未佩戴口罩的;
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请各投标单位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配合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现场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奉新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奉新县应星南大道900号
联系方式:18179576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奉新县潦河西路369号
联系方式:137558554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375585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