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HC2023-AKZFCG-011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6870.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26870.0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26870.0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 规格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施工 |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6870.03 | 1026870.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恒口示范区吴家院子滑坡治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的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1日至2023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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