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2023-2024南航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学员班车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 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南航培训中心实训基地学员班车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0194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车辆要求 | 单价限价 (单位:元/趟次(单程),人民币) (含税) | 预计使用数量 (单位:趟次/天) |
1 | 线路一:老机场—实训基/实训基地—老机场 | 50座左右大客车(不低于47座) | 620 | 6 |
2 | 线路二:南航大厦—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大厦 | 620 | 6 |
3 | 线路三:T2航站楼—南综合楼—合和新城—南航花园—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花园—合和新城—南综合楼—T2航站楼 | 530 | 8 |
4 | 线路一:老机场—实训基/实训基地—老机场 | 23座(含)以上中巴车 | 360 | 4 |
5 | 线路二:南航大厦—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大厦 | 360 | 4 |
6 | 线路三:T2航站楼—南综合楼—合和新城—南航花园—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花园—合和新城—南综合楼—T2航站楼 | 300 | 6 |
7 | 线路一:老机场—实训基/实训基地—老机场 | 7座商务车 | 280 | 按需 |
8 | 线路二:南航大厦—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大厦 | 280 | 按需 |
9 | 线路三:T2航站楼—南综合楼—合和新城—南航花园—实训基地/实训基地—南航花园—合和新城—南综合楼—T2航站楼 | 240 | 按需 |
备注 | 1、上述单程趟次指发车点至终点,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要设置中间站点。 2、上述单程最高限价为包租价格,包括路桥费、保险费等班车服务相关费用。 3、上述需求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中标供应商应能够按照本采购项目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车辆需求,应根据采购人需要在30分钟内完成车辆调度并到达指定位置。 4、招标人还存在按培训中心业务需要的其他行驶路线,由培训中心提前与供应商按照中标价格及路程比例,进行协商价格。 |
2023-2024年2年总预算(单位:元,人民币)(含税) | 9600000 |
班车线路时刻表如下:
序号 | 招标内容 | 发车时间 | 始发站 | 途经站 | 终点站 | 备注 |
1 | 线路一:老机场—碧花园/碧花园—老机场 | 7:20 | 老机场 | / | 实训基地 | 具体发车时间和发车间隔以招标人要求/通知为准 |
2 | 线路二:南航大厦—碧花园/碧花园—南航大厦 | 7:20 | 南航大厦 |
| 实训基地 |
3 | 线路三:T2航站楼-南综合楼—合和新城—南航花园—碧花园/碧花园—南航花园—合和新城—南综合楼—T2航站楼 | 7:10 | T2航站楼 | 南综合楼/合和新城/南航花园 | 实训基地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条线路。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单价*97.5%。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详见招标内容 | 详见招标内容 | 2年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包车客运。(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须至少满足47座(含)以上新能源大巴车8辆通勤(每天)、23座(含)以上新能源或燃油中巴车2辆通勤(每天)、7座新能源或燃油商务车1辆通勤(每天),所有车辆须在2017年4月1日后购置,车辆所有权归招标人完全拥有,须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注意:须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及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扫描件,详见格式十-1、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一览表。】
2.5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投标人自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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