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梅城镇紫云完小食堂建设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化县梅城镇紫云完小食堂建设EPC项目已由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20】248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化县梅城镇紫云完小食堂建设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化县梅城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共三层,一层为厨房、储藏室、仓库,二、三层为餐厅;招标控制价为439.07万元
2.4 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210日历天。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向业主提交本项目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预算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审计,建安工程费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基准按本次投标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建安工程总价。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国务院279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其中:
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节能与无障碍设计等各设计阶段图纸的设计和工程估算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建筑、总图、结构、排水、暖通、强电、弱电、景观、文化标识标牌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设计文件须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工作等。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项目共三层,一层为厨房、储藏室、仓库,二、三层为餐厅。
本项目须限额设计,根据投标人所做设计文件、湘建价〔2020〕5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编制施工图预算,按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并经发包人审核的最终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工程费。若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经发包人审核发现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编制的施工图预算超过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时,承包人须无偿为发包人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直至施工图预算不超出限额,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和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工程最终的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如超过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时,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只按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与承包人结算:工程最终的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如低于经批复的概算建安工程费时,则按工程最终的建安工程费结算金额进行结算。
3.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绿色建筑按《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进行设计及施工图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4.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国务院279号令规定要求保修。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
5.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5.3拟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4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5.5拟任设计部项目人员,设计负责人1人,其他设计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所有参与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5.6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配备,最低配备为4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职责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5.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施工质量事故等情况。
5.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2月10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15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1529553629)。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保证金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采用承诺形式(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7.2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7.3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采用 “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号楼二楼)。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9.4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不能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5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
(1)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承担60%,招标人承担40%(疫情期间交易服务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