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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陕西省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2-20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C-2023004

项目名称: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9,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9,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9,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389,900.00

1,389,9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2023年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和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8、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ackground: rgb(255, 255, 255); text-transform: none; letter-spacing: 0pt;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2pt; font-style: normal;" yes";="" rgb(255,="" 255,="" 0.0000pt;"="" 255);="">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采购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磋商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如无特别说明均适用于联合体中的成员。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一个成员为“牵头人”(即主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和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报名,应按照联合体投标人命名方式为“主投标人名称、其他成员名称联合体”注明)

2、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法人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加盖公章发送邮箱至代理公司(258356836@),未在规定文件发售时间缴费登记的,视为无效。

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没有下载文件的单位后面提交不了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投标企业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大桥北路6号

联系方式:1390915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江北大道江华澜庭2号楼201室

联系方式:15191510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汇昌经办

电话:15191510879

陕西高汇昌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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