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30日00:00至2023年06月05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6.3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并启用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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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