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资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该项目总预算预留40%给中小微企业,方式以联合体的形式。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所占比例不低于40%(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不低于70%);(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如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不处于( (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