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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公司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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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公司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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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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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编号 | ZC23070215 | 项目名称 | 铁花文化产业公司 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消防服务公司为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消防服务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23/07/24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3/07/29 -- 17:00 |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3/07/25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3/07/31-- 09:00 | | 项目类别 | 工程 |
单价 | 不含税 |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 项目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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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编号ZC23070215 |
2.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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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23070215,为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消防服务公司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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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交货期 |
付款条件 |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铁花文化产业公司 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消防服务公司 |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消防改造施工及消缺,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颁发的准予使用文件 |
详见备注 |
8,200,000.00 |
80,000.00 | 不含税;付款条件: 乙方完成消防措施整改及相关工程,经初步验收合格、完成消缺整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甲方取得准许使用文件后,乙方于当月15日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15日后提供,则顺延一个月),次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第三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5%,第四个月支付合同价款的10%,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一年后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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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铁花文化产业公司包钢文化宫、少年宫、少年宫北校区(原包钢五园)、包钢游泳馆、网球馆、体育综合馆(原金海岸)六个场馆消防改造、评审服务,含消防评估、消防设备设施检测、消防设计、防火划分及防火分隔改造、疏散通道及出口改造、防排烟系统施工、消防电气设备设施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括消防泵、稳压泵)、自动报警系统(含消防控制室)、各联动系统、火灾监控系统、电源监控系统、喷淋系统(包括喷淋泵、稳压泵)、电动活动式挡烟垂壁、智能疏散系统安装、调试、防火门、防火卷帘的供应与安装,外加消防相关工程电气系统、供水系统等,负责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管道连接,砌井,回填(余土内倒)、安装调试及墙面、地面恢复等土建工程,达到消防系统使用和验收合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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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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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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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名称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1 |
铁花文化产业公司 包钢文化宫等六处场馆消防改造、评审项目采购消防服务公司 |
(1)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①具备消防安全评估能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在社会消防技术平台(
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2)消防隐患整改: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消防图纸设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具有2021年至今1份消防遗留项目业绩,需要提供消防评估合同及政府颁发的准予投入使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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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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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7/29 17:00:00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通过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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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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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7/31 09:00:00 (北京时间)。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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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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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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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9.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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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监督单位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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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三八路111号(包钢新闻中心) 联 系 人:李羽 联系电话:150-4921-4969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鹏芬 0472-2669661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2669645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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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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