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公司建(构)筑物安全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公司建(构)筑物安全整治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构)筑物安全整治项目,包括211氢氟酸循环间地面整治;637#厂房安全整治;机棚安全排查及检修、电瓶车棚充电装置安装;机场东侧防洪沟安全整治;机场区、护厂沟灌木综合整治;油库加装防护网;化工库、气瓶库、卸货平台加装防护栏;剧毒品库废水收集池改造共9个子项的设计和施工。
2.3 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3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或EPC(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4月19日 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 class="csEF2D250D">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网址:/)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7497518
传 真: 028-8749747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20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028-86266522转619
传 真: 028-8626672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年 月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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