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装备公司渤海区域计量设备维护、检定/校准辅助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 |
| 完工期: | 详见项目概况 |
| 项目概况: | 招标方负责流量计等计量设备的运维和检定/校准工作,需要投标方提供相关辅助性服务。 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区域海上平台、终端处理厂、相关计量站及乙方场地。 |
| 服务内容简介: | 投标方负责根据招标方要求提供针对性辅助服务,包括:检查、清洁、保养、现场比对、设备送检等。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3.1 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既往业绩: (1)投标人在2019年 1 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流量计维护或检验服务类业绩。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每提供1项符合要求的订单可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7月14日到2022年07月2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公开招标”;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装备公司渤海区域计量设备维护、检定/校准辅助服务专有品类化协议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文博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580608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zhaowb@ 3.特殊说明: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网上咨询电话:4009282020 4.招标文件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5.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300452 固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