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项目名称: | 南海区域造氮注氮技术服务 |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 项目概况: | 工技公司承接了南海西部油气田制氮、注氮业务项目,因工技公司自有设备老旧、故障频发,且设备性能指标不满足南海西部油气田工艺要求,为承揽后续业务,需要依托外部资源共同为南海西部油气田提供服务,以满足现场需求。 |
| 项目所在地: | 南海区域,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
| 服务内容简介: | 项目服务内容: 暂估工作量: 序号 物资/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 12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海上服务 海洋撬装结构、防爆,氮气量不小于1200m3/h标方,最高工作压力35MPa 套*天 90 2 12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陆地待命 海洋撬装结构、防爆,氮气量不小于1200m3/h标方,最高工作压力35MPa 套*天 45 3 9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海上服务 海洋撬装结构、防爆,氮气量不小于900m3/h标方,最高工作压力35MPa 套*天 270 4 9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陆地待命 海洋撬装结构、防爆,氮气量不小于900m3/h标方,最高工作压力35MPa 套*天 90 5 设备操作及技术服务 施工期间提供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服务 井次 36 6 12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动复员 承包商场地到湛江往、返为一次 套.次.往返 12 7 900m3撬装造氮注氮设备动复员 承包商场地到湛江往、返为一次 套.次.往返 18 注:以上需求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服务工作量;具体采购工作量以年度协议下服务订单签署工作量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服务时间:甲方下达服务委托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回复是否满足甲方需求、72小时内设备和人员能够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具备出海条件。若不满足该要求,乙方需书面或邮件回复甲方,甲方有权启用备用合同。 |
| 资金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C.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至少具有两项氮气设备租赁或制氮注氮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服务完工验收报告。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服务完工验收证明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份订单即算为几项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氮气设备要求:为确保设备良好的外观及性能指标,乙方所提供的设备(1200方设备氮气增压机、膜组、空压机及附属设施和900方设备氮气增压机、膜组、空压机及附属设施)其生产日期不得早于2019年1月1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设备关键参数手册并体现上述指标。不提供则予以废标处理。(其他要求见评标办法)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6月29日到2022年07月04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0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诉渠道: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022-25802262 邮箱:yep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