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font-family:宋体;height:125%;font-size:19px;">)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且截图上要能显示参与本次投标项目设计人员的备案名字。(3)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投标人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5)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保证金电子保函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所需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含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资格标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
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福分中心。
3、本项目投标保证数额为40000元(肆万元整)。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参与本工程投标人必须将所有投标文件(含授权委托书、企业证书证件、参与计分材料等)扫描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企业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新点操作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1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
(3)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平台发布。
十六、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安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金华联系电话:15979674313
招标代理机构:吉安如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9070601676
安福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