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朝阳社区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正式电施工已经批准建设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招标控制价:2921643.21元
2.1.3、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主要包含2孔Φ150镀锌钢管排管、3孔Φ150镀锌钢管排管及配套高压电缆、变电所变压器、高低压设备以及照明工程、挖土回填、八角井、电缆检查井、单侧支架现浇电缆沟、分支箱基础碎石垫层、环网基础碎石垫层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根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参与简易招标项目的单位需成立分公司的公告》的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我区内的施工企业或在我区成立分公司的企业,成立分公司的企业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以分公司的名义参与投标活动,若中标需由分公司开具相关发票,方能付款。投标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10月-2023年03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方法
4.1、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4.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05月09日至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9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请投标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社保证明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等资料。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6、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
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5882981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 话:0518-8306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