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宁县泸沽镇洛瓦村通村扶贫产业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冕宁县泸沽镇落瓦村通村扶贫产业道路改造工程”填写错误,现全部更正为“冕宁县泸沽镇洛瓦村通村扶贫产业道路改造工程”。
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投标保证金中: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保函有效期至少应包含投标有效期。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若采用银行自有格式,其提交的银行保函内容不得对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内容作出降低担保效力的实质性修改。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若按本章第3.3.3项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套中,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不装入投标文件封套内)。投标人需将银行保函的影印件(彩色或黑白)装入投标文件中。”
修改为:“(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扫描 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其余内容不变。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