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江航运发展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江航运发展规划编制
二、项目编号:ZDZC2023030201
三、招标人名称:安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2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399371972
四、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154938002
五、建设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开展安康市汉江航运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安康市汉江航运发展规划》。
2、服务期:30日历天。
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8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资质(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④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2pt;">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⑥财务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税收缴纳证明: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3月3日9:00:00至2023年3月9日 17:00:00;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3、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
注: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本网站同时发布。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文昌南路中段安泰尚层五楼领取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09:00:00
2、磋商时间:2023年3月14日09:00:00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