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申请人资格要求(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现场的服务和配合等工作,详见设计任务书。四、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住宅整修、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整治、雨污水及自来水等管网改造、线路梳理、智能化建设、新增公共配套设施及环境整治等改造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式采用权重票决法(详见资审文件);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6、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00:00至2023年06月13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20日 10时15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